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佛山公安再推便民惠民举措

——持居住证回执可办理车辆入户

佛山警务在线        发布日期:2016-08-12 16:09:00

 

  

佛山公安再推便民惠民举措。8月起,非本市户籍的内地居民持《流动人口办理居住登记回执》,即可在我市各级公安交警车管部门申请机动车入户登记。

  

据悉,根据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》、《机动车登记规定》,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办理报考驾照、办理机动车入户登记等车驾管业务时,需先在居住地办理居住证,凭居住证才能办理业务。但是,办理居住证需要在居住地居住满半年方可申办,部分外来人口在办理车驾管业务有所不便。

  

为进一步方便流动人口在居住地报考驾照和办理车辆入户登记手续,市公安局交警部门推出相关便民惠民新举措,方便外来人口申请报考驾照及机动车入户登记等车驾管业务。

  

今年6月起,非本市户籍的内地居民持《流动人口办理居住登记回执》可申请报考驾照等驾驶证业务。8月起,非本市户籍内地居民可以持《流动人口办理居住登记回执》在我市各级公安交警车管部门申请机动车入户登记。

  

新措施还明确,持《流动人口办理居住登记回执》 的非本市户籍内地居民可以申请办理机动车注册、变更、转移、抵押、注销登记业务。值得注意的是,对持虚假的《流动人口办理居住登记回执》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的,将按照《机动车登记规定》(公安部令第124号)相关规定,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机动车登记证书、号牌、行驶证,撤销机动车登记;申请人在3年内不得申请机动车登记。而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,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。

  ( 岑雪莹 梁敏雄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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